各部门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概念验证中心的通知》要求(见附件),现开展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各二级学院可择优申报1项。各学院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1–2家广州行政区域内相关机构作为合作单位共同申报。附属医院作为法人单位请独立申报。
二、申报材料
各二级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学校统一进行校内审核与推荐。相关附件材料如下:
(一)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方案。
(二)申报单位及概念验证中心相关制度文件。
(三)概念验证中心主任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学历、职称、相关业绩案例证明等)。
(四)若申报单位已设立基金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中基协备案截图、情况说明等材料。
(五)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须提供合作协议。
(六)如有概念验证投入情况,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七)如有概念验证项目,提供以下佐证材料之一:合同或可行性方案;入库评审材料。
三、校内提交时间要求
请于2026年6月30日前将《广州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方案》及其余相关附件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邮箱:gmuzhzx@gzhmu.edu.cn 无需提交纸质版。
各单位对申报过程中所有材料及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联系方式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业务咨询:83124094、83124095。
广州医科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联系人:常溢桐,020-62961035;冯裕胜,15919008157。
附件:1.广州市科学技术局通知原文:http://kjj.gz.gov.cn/xxgk/zwdt/tztg/wjgg/content/post_10824105.html 。
2.广州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方案(模板)。
3.合作协议(模板)。
广州医科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