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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医科大学校园文创品项目授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1            点击:

近期,学校发现校外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学校标识或委托他人生产、销售学校相关文创产品。广州医科大学以下简称“我校”授权广州医科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我校开展文创产品相关业务的唯一授权单位,负责我校相关文创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制作经营销售、运营推广等工作,授权资产公司使用学校名称、校徽、校训、商标、标识等标志性符号相关知识产权已申请注册商标。为此,资产公司特声明如下:

1.学校授权广州医科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进行学校文创产品开发,并在线上线下同步发售,其他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学校书面授权,严禁使用学校文化创意设计进行产品开发。

2.校外单位或个人如需使用学校标识,需向资产公司申请审批或备案。

3.其他单位或个人未经学校书面授权,不得将学校标识用于商业活动;经授权使用学校标识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依法依规使用,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授权到期,需要继续使用的,应重新申请授权。

4.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学校授权擅自使用学校标识,或使用过程中造成或可能造成有损学校形象、声誉、权益等行为的,学校有权要求不当使用学校标识的单位或个人立即停止使用且消除不良影响,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其他单位或个人违反上述规定的,学校还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校内规章制度对有关单位或责任人进行处理处分。



广州医科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1日

18CCA